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十九屆五中全會、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和自治區黨委九屆十次、十一次全會、經濟工作會、農村工作會以及2021?年自治區“兩會”精神,結合《自治區黨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的強化10個方面重大部署、做好10篇大文章的要求和《自治區科技創新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部署,加快核心技術的攻關,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推動高質量發展,在2020年發布的2021年科技計劃項目指南的基礎上,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經研究決定,發布2021年度自治區相關科技計劃補充項目申報指南?,F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南范圍
自治區重大科技專項,自治區重點研發任務專項,自治區創新環境(人才、基地)建設專項—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計劃(資源共享平臺建設、重點實驗室開放課題)、自然科學基金、天山創新團隊計劃,自治區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專項—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科技行動項目、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項目,自治區區域協同創新專項—科技援疆計劃、上海合作組織科技伙伴計劃及國際科技合作計劃。指南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10。
二、申報須知
1.項目申報單位(申請人)須嚴格按照項目指南的支持內容和相關要求進行項目申報。不在申報指南支持范圍內、不符合項目申報要求的不予受理。
2.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已授予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歸口管理權限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推薦單位應結合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認真遴選推薦,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3.申報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
4.申報項目受理后,如無特殊原因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5.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以所附各類科技計劃的申報指南要求為準。
6.鼓勵區內企事業單位積極申報、推薦軍民融合科研項目,引導軍民融合科技創新聯合攻關,有效促進軍民供需對接、資源共享共用、科技成果轉化、軍地協同創新。
三、申報與推薦方式
1.申報指南中所有項目的申報均需通過自治區科技廳網站(kjt.xinjiang.gov.cn)的“新疆科技計劃管理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首次申報的需先進行單位注冊,獲得單位帳號后,方可建立用戶申報帳號。新疆科技項目服務中心可提供相關業務咨詢。
2.各推薦單位在“新疆科技計劃管理公共服務平臺”上進行審核推薦,并將項目在線提交至自治區科技廳。
3.項目申報單位和申報人在申報項目前請先核實“新疆科技計劃管理公共服務平臺”中單位名稱信息、推薦單位名稱信息以及申報人信息,確認無誤后再進行項目的申報操作。
4.項目網上提交推薦后5個工作日內,項目申報單位須將簽章齊備的項目申報書(必需是通過系統打印的帶“正式上報版”水印的材料,A4幅面,雙面打印,一式3份)報送至項目歸口管理處室。
四、申報時間
網上在線填報時間為2021年2月20日10:00~2021年3月20日24:00。(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時間以具體項目指南為準)
各推薦單位應按照申請填報時間,提前做好推薦項目的審核、排序、推薦工作。推薦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20日24:00。
五、申報限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限制申報范圍:
1.項目負責人有負責在研項目的(不包括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天山雪松計劃、天山青年計劃等人才培養項目);
2.項目負責人之外的前2名項目組成員中有人作為前2名參與的在研項目達到2項的;
3.項目承擔單位存在到期未驗收項目累計超過3項的;
以上項目合同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且在申報時已提交驗收報告的不在限項范圍內。
4.同一單位、同一內容或相近內容的項目在同一年度申報不同類別科技計劃的;
5.項目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與自治區已立項項目相同或相近的;
6.項目申報單位、參與單位、項目團隊成員在財政資金專項審計、巡視等檢查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或有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的。
7.申報指南明確提出申報限制的。
六、其它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及負責人須分別簽署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誠信承諾書(附件11)。
2.項目單位和推薦單位要嚴格落實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技部令第19號)、《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試行)》(國科發監﹝2019﹞323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新科規字﹝2019﹞1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技廳關于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的辦法(試行)》(新科監字﹝2020﹞63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3.有條件的項目單位和推薦單位應建立完善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審查機制,防范科研倫理和安全風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審查和過程管理。
4.經過相關程序認定有涉密內容的項目不通過網上申報,可直接將申報材料交相關科技計劃的管理處室。
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資源配置與管理處:張磊???鄭曉青???0991-3836149
科研誠信與監督處:吳楚璇???0991-3652231
新疆科技項目服務中心:郭超??宋生健??0991-3675284、3680751(網上平臺技術服務電話)
各類科技計劃的詳細咨詢,請聯系各項目指南中的具體聯系人。
??????????????????????????????????????????????????????????????????????????????2021年2月11日
附件3:2021年自治區創新環境(人才、基地)建設專項—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計劃(資源共享平臺建設)
?????????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4:2021年自治區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專項—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科技行動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5:2021年自治區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專項─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6:2021年自治區創新環境(人才、基地)建設專項—自然科學基金(第二批)申報指南
附件7:2021年自治區創新環境(人才、基地)建設專項—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計劃(重點實驗室開放課
?????????題)申報指南
附件8:2021年自治區區域協同創新專項—科技援疆計劃申報指南
附件9:2021年度自治區創新環境(人才、基地)建設專項—天山創新團隊計劃申報指南